根據今年1月中央頒布的新修訂的《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配偶已移居國(境)外,或者沒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就是通常所說的“裸官”,不得列為考察對象。
廣東不僅限制 “裸官”升遷,還對在重要崗位的“裸官”予以調整。今年2月26日,中央第八巡視組向廣東省反饋巡視情況時,提到廣東一些地方“裸官”問題突出,並要求對“裸官”開展專項治理。
廣東隨後開展對“裸官”的摸查和治理。調查摸底顯示,廣東共有2190名“裸官”,其中22名為市廳級幹部,佔1%;301名為處級幹部,佔13.7%;1867名為科級以下幹部,佔85.3%。
廣東省委組織部在“裸官”治理工作中要求,對經過甄別、確認屬於應當調整崗位的幹部,要麼把家人遷回來,要麼接受組織調整,兩樣只能選擇一樣。而且“裸官”要限時從重要崗位調整下來,省管幹部“裸官”調整工作在4月底前基本完成,其他幹部在5月底前基本完成。
廣東省委組織部研究室負責人表示,要嚴格落實《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建立起對“裸官”的剛性約束,對“裸官”實行從嚴管理、限制提拔、調整崗位元不是最終目的,最終目的是要建立良好的政治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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