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北京10月12日電】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將於一周之後召開,這將是中共歷史上首次召開以“依法治國”為主題的中央全會,全會將審議并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
中共中央政治局已於9月30日審議了該稿在黨內外的征求意見。中通社記者從參與過方案初稿討論的人士處獲悉,貫徹并完善曾於中共十六大最早提出的“民主政治三原則”,即“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與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料成為全會討論的主基調。
五大內容值得關注
綜合兩位了解初稿討論情況的人士給出的信息,在“三原則”基調之下,五大相關內容值得關注:
其一是對“依憲治國”的重申。盡管學界關於“憲政”之說法尚有爭議,但習近平在2012年紀念憲法實施30周年大會與今年9月慶祝人大成立60周年大會的講話中,均提到“依憲治國”是依法治國的首要內容。此次全會或重申憲法的權威不容動搖,包括改革在內的任何施政舉措不能以違憲為代價;
其二是強調憲法需有效實施。體制內學者透露,與立法相比,推動法律實施才是習近平最核心的法治思想。在“依憲執政”的要求下,如何確保憲法有效實施值得關注;
其三是進一步完善人大制度。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已提出人大制度改革,包括健全“一府兩院”由人大產生、對人大負責、受人大監督的制度等,全會預計對此作出宏觀安排;
其四是對司法體制改革的部署。司法體制改革目前正處於地方試點階段,中央有必要對試點的時間、目標、方式與原則再次予以強調,以確保試點順利進行;
其五是提出“黨規治黨”,即黨員的工作與生活要嚴格遵照黨紀黨規的規定,這也是當前中共反腐工作的一大要求。
據悉,在此次草案討論階段,有學者提出希望將一些理念細化,如在健全憲法實施監督機制方面是否可以明確提出設立憲法監督機構等。不過分析人士傾向認為,四中全會應仍以強調法治理念為先,是否有必要設立新機構或是修改憲法,有待於全會結束後的進一步討論。
周永康處分是否公佈取決一因素
四中全會的另一項議程,是對李春城、王永春、蔣潔敏、李東生、萬慶良等五名已被移送司法機關立案偵查的中央委員或中央候補委員,追認他們被開除黨籍的處理決定。
而原政治局常委周永康的處分決定是否將在四中全會上公佈目前尚不得而知。不過北京學者表示,中央全會作出處分決定的依據是中紀委對涉案人員的調查報告。換言之,一般情況下,只有在中紀委宣佈對周案調查結束之後,中央全會才會據此討論或追認其處分決定。
在最近一次(9月27日)公開回應周案時,中紀委案件監督管理室正局級副主任王會傑表示,目前中紀委正依紀依法對周永康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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