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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是正義之舉還是酸葡萄心態作祟?

2015-09-09 04:51
  對於明年一月十六日的第十四任「總統」大選的議題,台灣地區政壇和媒體都是圍繞著蔡英文、洪秀柱、宋楚瑜三位「明星」兜轉。其實,已經宣布參加「總統」大選的,還有另外兩人,那就是民進黨前主席、「紅衫軍」總指揮施明德,及民進黨創黨十人小組成員之一,人民最大黨主席許榮淑,但卻都是一直「默默無聞」。
  施明德和據說有出席北京抗日戰爭勝利七十週年閱兵觀禮的許榮淑「默默無聞」,有其各自的原因。但主要的共同原因,就是直到目前為止,兩人仍不具備「總統」參選人的資格。實際上,按照《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總統」、「副總統」候選人的產生方式有兩種,一是經政黨推薦方式,於最近一次「立委」選舉時,政黨票(即「不分區立委」選舉)的得票率達到百分之五,可由政黨直接推薦提名候選人;二是公民連署方式,必須由佔選民總數百分之一點五的選民連署提名,而按「中選會」資料,二零一二年的「立委」選舉,區域及原住民選區選舉的選民總數為一千七百九十八萬零五百七十八人,故非由政黨提名者欲要成為「總統」大選的正式候選人,至少需先取得二十六萬九千七百零九名選民的連署書。
  在上次「立委」選舉中,民進黨、國民黨、親民黨等政黨的政黨票亦即「不分區立委」選舉的得票率,都跨過百分之五的「門檻」,因而可以直接提名「總統」候選人。宋楚瑜再也不用象四年前那樣,必須徵集二十多萬名選民的連署書。近二十七萬分連署書本身就是一個巨大數目,再加上在分頭徵求連署書的過程,可能會有重復連署,也可將會有選民為兩位及以上的被連署人連署,更可能會有不具選民資格者參與連署,或是在連署時未有交付國民身份證的正反面影印本並蓋上印章,而遭到剔除,導致千辛萬苦徵集到二十七萬分連署書,卻因有部分被剔除而「功虧一簣」,因而還須預多徵求一定的數額,如施明德就預定了三十萬分連署書的目標。正因為如此,宋楚瑜因為今次無需連署,就更是抱著「食得唔好徙」的心理,「一於去馬」參選。
  而施明德、許榮淑則需要連署。施明德就曾大嘆,如果連三十萬份的連署都達不到,也不用選了。但意想不到的是,在「統獨」政治立場上與他截然相反的新黨主席鬱慕明,竟然「兩肋插刀」地聲稱要幫助他連署,不過幫他連署不等於新黨支持者的選票將會投給他,而是要投給洪秀柱。原來,鬱慕明是希望能以施明德來牽制宋楚瑜。
  許榮淑要徵集到三十萬分連署書則更困難。因此,縱使是她已經宣佈參選,但能否登記參選也未可知。在此情況下,目前政壇、媒體也就沒有聚焦到他倆的身上。
  但既然要參選「總統」,就必須炒熱自己的知名度。施明德就一再尋找機會「搏出鏡」,最新的一次是大談廢除「選舉補助金」,指斥「選舉補助金」養了太多「政治肥貓」,因而呼籲國民黨「總統」參選人洪秀柱應該主動提出修法,刪除選舉個人補助款相關規定,並在明年大選前生效。施明德還指出,馬英九兩次參選「總統」的補助款,最後都進入國民黨黨庫,這已經和立法精神牴觸;他還進一步爆料,有曾經參選過「總統」的人,拿選舉補助金去買別墅,因此他呼籲國民黨「立委」應盡速推動修法,剷除「政治肥貓」。「聽話聽聲」,從語氣上看,他指的可能是宋楚瑜。
   施明德的這番話,引發國民黨與民進黨一番互相攻訐。其實這是「多餘的話」,既然法例規定選舉補助金分發給個人的部分,是分發到符合條件的候選人個人的手中,其人拿來做什麼用途,只要不是違法的,都無可非議。各政黨有各政黨的規矩,有的政黨規定必須上繳部分比例給黨,那是人家的黨內事。但據知,多是設立基金會,以作為個人的智庫,如馬英九在台北市長選舉的補助金,就用來成立「新台灣人基金會」,蔡英文則設立「小英教育基金會」,也有將部分補助金捐作公益的。當然,更有候選人「袋袋平安」的,但並不違法,只是「社會觀感」或「政治倫理」欠佳而已。
  其實,選舉補助金有兩種,除了是上述的候選人個人所得(需符合一定的條件,如得票率等)之外,還有分配給參選政黨的。只要參加「不分區立委」選舉的政黨,其政黨票得票率達到百分之三點五,就可以每票每年三十元的標準,在每屆「立法院」任期內(四年)領取政黨選舉補助金,這些政黨就可將之運用於日常黨務運作經費。實際上,有些政黨就是衝著政黨選舉補助金而參選的。當然,拿下議席並成立黨團,更是主要標的。
  實際上,政黨選舉補助金的由來,就是為了幫補黨務運作經費。一九九六年七月一日,許信良接任民進黨主席的當天晚上,就「夜奔敵營」跑到「大安官邸」,與「總統」李登輝密談,進行政治交易,以民進黨在「國大」中支持李登輝以「凍省」、「雙首長制」為重點的「修憲」,換來李登輝答允制定《政黨選舉補助金條例》,「立法院」很快也通過了。最大的得益者就是民進黨中央,每年拿到的一、二億元補助金不但可以清償欠債,而且還可搬進辦公環境條件更好的華山商務大樓(直到如今),並可提高黨工的待遇使得他們可以無後顧之憂地投入黨務工作及選戰。
  新黨本是反對《政黨選舉補助金條例》的,並拒絕領取。但後來由於支持者的熱情消退,捐款減少,黨務運作難以為繼,也不得不「低下高貴的頭」領取。再後來,新黨在「立委」選舉中失利,想領也「冇得領」了。
  從施明德的發言看,他並不反對「政黨選舉補助金」部分,而是反對候選人個人領取的選舉補助金部分。而按《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總統」參選人必須在其得票率達到當選人三分之一的情況下,才能領取每票三十元的競選補助金;而估計蔡英文將可拿下六百萬票,因而要想獲得分配選舉補助金,必須獲得二百萬票。由於施明德本人即使是能夠徵集到足夠的連署書,具備參選「總統」的資格,但將肯定拿不到二百萬票,因而將不獲分配選舉補助金。因此,有「口痕友」曰:莫非是施明德明知自己得不到選舉補助金,就「酸葡萄」心態作祟,干脆將之砍掉,令到其民進黨主席的後任者蔡英文也「見財化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