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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台辦陸委會局處級交流走一著好棋

2015-10-16 04:46
  「張夏會」達成了多項成果,包括持續加強兩部門溝通,開展多種形式互動,提高兩岸事務處理效率,推動兩岸關係繼續前行;在互惠互利基礎上,繼續推進兩岸貨物貿易協議商談,爭取年內取得積極成果;積極推動兩岸環境保護協議商談;繼續推進海協會和海基會互設辦事機構議題商談,朝著儘快完成協商的目標努力;積極促成海協會和臺灣海基會在今年年底前就7年來協商談判進程及取得的成果進行總結;共同營造更為公平、有效的投資環境,增強兩岸企業投資合作信心,攜手應對全球產業競爭;推動服貿、租稅、飛安等已簽協議儘快生效實施,以增進兩岸民生福祉、促進兩岸經濟共同發展;協調有關部門提高投資糾紛案件的協處效率,強化兩岸投資企業權益保障;繼續深化合作,努力提升兩岸旅遊安全和品質,保持兩岸旅遊健康有序發展;持續加強並深化兩岸文化、教育等各領域交流合作,鞏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社會基礎;採取積極措施,大力加強兩岸青年交流,為兩岸青年學習、就業、發展營造更好環境;就兩岸經濟共同發展與區域經濟合作進程相互促進等問題交換意見,予以推動;支持和鼓勵兩岸有關研究機構和專家學者就共同研究抗戰歷史加強交流合作,弘揚抗戰精神等。
  其實,在上述十三項成果中,只有第一項是新的並是具有突破意義的,其餘十二項都是過去已經「立題」並已進行協商中,但尚未達成協議,或是已經展開惟需進一步推動向全面深入發展,因而可說是「舊題新談」或「老生常談」而已。
  倘是從字面上看,屬於新議題的第一項並沒有什麼令人驚喜之處,但倘知悉其具體內容後,卻是繼「張王會」及後來的「張夏會」之後,大陸國台辦和台灣陸委會的局處級官員可以直接交流的新突破。遺憾的是,可能只是「曇花一現」,在明年五月二十日蔡英文就職之後,由於她拒絕承認「九二共識」,國台辦與陸委會的局處級官員互訪,也就成為無根之樹,無源之水,重歸於零。就像「張夏會」將會成為絕響一樣。
  據夏立言在「張夏會」後的記者會中表示,上述第一項成果的具體內容是,將推動陸委會、國台辦之間的多元化交流,雙方在會中達成共識,接下來將推動局處級官員組團互訪,馬上就可以開始交流。而台灣方面不願具名的與會官員也指出,這項議題是由陸委會提出的,國台辦則予以正面回應。雙方並已達成共識。
  過去陸委會處級官員都是跟著海基會、學者、台商等團,到大陸參訪,但是沒有局處級官員組團互訪。而按照「張夏會」的共識,未來陸委會的企劃處、經濟處等單位,可以自己組團到大陸交流。另外,只要有相關議題,陸委會也可以組成跨局處的參訪團到大陸交流,以更多元的形式和行態進行溝通。比如,如果陸委會的企劃處想要瞭解某些情勢,可以在年度規畫中訂定與大陸國台辦相關單位進行交流。當然,國台辦的局級官員,也可以此方式到台灣參訪。國台辦和陸委會的局處級事務官員組團互訪,主要是討論實質交流的議題,不牽涉兩岸關係的大氣候與政治解讀。
  由於按照《兩岸關係條例》等台灣地區相關法規的規定,陸委會的處級人員到大陸進行交流,只能跟隨其他團體往訪,如學者及海峽交流基金會的訪團等。因此今次「張夏會」達成的陸委會、國台辦的局處級官員可以組團互訪的共識,可以說是繼「張王會」及現在的「張夏會」之後,又一項較大的突破。但是否需要修法以作配合,仍待觀察。不過,既然層級更高並屬於政務官的陸委會主委,在實現與國台辦主任直接溝通會面,並可進入大陸,都無需修法,相信層級較低且屬於事務官的陸委會處級官員,與國台辦局級官員接觸交流,及進入大陸,相信也都不需要修法。
  台灣地區的官制,與大陸有些不同。大陸國務院部委的下面一級,都是司局。而台灣方面,其部會下一級的稱謂則有所分別。倘是「部」,就與大陸一樣,下麵司或局;倘是「會」,即使是檔次較高的「蒙藏委員會」,下麵一級卻是「處」,但卻與司局同為簡任十二職等,是平級的。因而台灣的處,相當於大陸的司局。而陸委會的科長,即相當於國台辦的處長,與其他部會的科長一樣,是最低一級的官職。實際上,大陸的部委,最低一級官職是處,沒有科長之設。
  按照《陸委會組織規程》規定,陸委會的處級業務單位,有企劃處、文教處、經濟處、法政處、港澳處、聯絡處、秘書處、人事室、會計室、政風室,及香港事務局和澳門事務處。而國台辦的下屬機構,則有秘書局、綜合局、研究局、新聞局、經濟局、港澳涉台事務局、交流局、聯絡局、法規局、投訴協調局、政黨局及機關黨委(人事局)等。
  這其中,陸委會的企劃處的職能,相當於大陸國台辦的綜合局和研究局,既直接指導海基會的業務,又進行政策研究。其他各處與國台辦局級機構基本對口的,還有經濟處與經濟局,法政處與法規局,港澳處與港澳涉台事務局等。最大的差異,是陸委會的聯絡處,其聯絡對像是台灣地區的各政黨、「立法院」、各媒體,及與陸委會進行業務聯繫的外國機構,還有中國大陸逃亡海外的「民運」人士等,並不對大陸地區的任何機構。而國台辦的聯絡局,其聯絡對像是台灣地區的高層知名人士。
  這裡有一個有待觀察的空間,就是陸委會的香港事務局和澳門事務處(公開稱謂分別是駐香港或澳門經濟文化辦事處),是否也可以分別與香港或澳門中聯辦的台灣事務部直接聯絡交流?倘答案是肯定的話,香港中聯辦台灣事務部部長的職級,就須恢復「邢魁山模式」,由國台辦的主任助理一級的官員出任,這樣才能「對等」。因為香港事務局局長的職級,是十三職等,相當於部長助理,比司局長或台灣地區的處長高一級,但比屬於十四職等的副部長中的事務官又低一級。
  按照「張夏會」達成的上述共識,即使是在明年一月十六日「總統」大選,蔡英文已經當選之後,仍可進行國台辦司局長與陸委會處長的交流互訪。但在蔡英文就職後,就因她不承認「九二共識」,就將嘎然而止,與國台辦主任同陸委會主委的制度化會晤,及海峽兩會的協商,都不能繼續進行一樣。這樣就更能襯托後兩者的「根斷樹亡」。  (發自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