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人社責平衡 避金融風險
【本報消息】澳門大學昨舉行“金融與社會責任”榮譽博士論壇,邀請美國經濟學家羅伯特 · C · 默頓(Robert C Merton)主講,中國銀行董事長田國立作為特邀嘉賓。田國立表示,市場存在多種問題,需從社會責任出發,在經濟人與社會責任中尋求平衡點,迴避金融市場潛在的波瀾。
田國立表示,市場存在信息不對稱、非理性決策、存有缺陷等問題,令金融市場有時出現波瀾。倘可從社會責任出發,在經濟人行為與社會責任中尋找到平衡點,無疑有利規避這些問題。金融是“大社會”的一分子,理應在社會發展的大潮中有所擔當,支持社會經濟發展始終是金融業的社會責任和職責所在。若可在以下幾方面達共識,並能指導行為規則,市場會變得更好。
促社會經濟持續發展
第一、以服務實體經濟為己任。服務實體經濟是現代金融業的本質要求,金融業不能祇是錦上添花,也要在危機時刻雪中送炭,把危機轉化為發展契機。
第二、推動經濟、社會、環境的可持續發展。綠色發展成為全球發展的潮流,包括中國在內的很多國家均制訂促進綠色發展戰略,金融業也應推進綠色金融,加大支持綠色經濟、低碳經濟、循環經濟,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方式的轉變。
第三、遵循負責任的行為準則為社會帶來正能量。金融業要建立符合服務實體經濟要求的、合理的薪酬體系,適當的激勵有助調動員工的積極性,要避免過度激勵導致冒險行為,對社會造成負面影響。
第四、有邊界地創新金融服務。金融業也應積極順應科技發展步伐,將傳統的金融業與以互聯網、大數據為代表的現代信息技術緊密結合,重構商業模式與業務流程,為客戶提供更高效、快捷、安全的金融服務。
羅伯特 · C · 默頓表示,七十年代發展中國家曾同時出現高通脹、高失業、高利率、股票暴跌等社會視為經濟不幸的情況。○八年金融海嘯與七十年代的情況相比,顯然不算麻煩。過去金融市場出現多種問題,主因是欠缺監管及改革。現時對金融市場有所監管,這些監管在現代社會顯得理所當然,有助保障金融市場穩定,但過去則屬金融創新行為。
先例非最好解決方法
現時政府、企業在推出重大決策前,均會先作大規模的調查、研究、諮詢,尋求最好的解決方案,但那並不是最好的解決方案。因過去的案例是屬於過去的,未必適用於現代社會,會令現代社會滯後。應要往前看,過去的解決方案並不一定可解決未來的問題,因此不能依靠過去所謂的最佳實踐,要靠新方法解決前所未有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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