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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土地法》爭論背後政治角力複雜多元

2016-07-19 05:14
  不少人擔心,新《土地法》的爭議,將會引發澳門建制派的撕裂。而且在其背後的動因,很複雜多元,既有政治原因,也有選舉利益之爭,更有對「親疏有別」的逆反心態。如果不盡快停損止血,可能成為澳門特區政治生態的一個「轉捩點」,那就是澳門也將像香港那樣,從此多事。因此,在釋法受阻,送交法院仲裁也未必行得通,特區政府更是必須堅持依法行政,臨時批給土地到期就收回,但卻損害不歸責承批人合法合理利益之下,就只能是回到新《土地法》的立法原意,既要堵塞在批地方面的漏洞,適當限制行政長官的行政裁量權,又要讓不歸責的到期土地有個公平合理的「出路」。立法會主席賀一誠指令其法律顧問團隊翻查新《土地法》立法過程中的紀錄,倘是能夠找到一些議員所回憶,政府代表曾經對不歸責土地作出建立補救機制的承諾,及公佈委員會《意見書》中含有可以視其執行情況作出適當修訂的內容,并由特區政府與立法會協商,根據這些內容對新《土地法》所暴露的弊端進行補強,那就有可能是符合最大的公約數,各方面的主張都能照顧到。更重要的是,盡快平息目前的爭紛,阻止有可能會發生的建制派大分裂的景象。
  反映在《土地法》上的不同觀點或所折射的現象,可以說是分為幾個層次。除了有網友揣測的「行政長官選舉前哨戰」之外,其一是對新《土地法》的立法意圖的理解及其背後的某些驅動因素;其二是在對實施新《土地法》而產生的後果,各方勢力的對峙,甚至是「非利益相關者」的介入,其實是為了爭奪明年立法會選舉的利益;其三是衍生擴延有團體勢力對處理公權力處理某些事件的「親疏有別」態度的強烈不滿,而藉此機會發作。而三者之間,也有著程度不同的牽連或交織重疊。
  關於立法意圖問題,撇開本身就有政治立場定見的反對派不提,單是說建制派內部的分歧,就可以說是「陣線分明」。堅持「一刀切」主張的,主要是傳統愛國社團中的基層社團,但在堅持程度上有輕重之分。其中的其老牌團體出身的議員,態度十分堅決,因而坊間就有這是其對自己懷有嚴重「失落感」的反彈道說法。
  實際上,「在工人階級領導一切」的特殊年代,某傳統愛國社團是很吃香的,其領導人在澳門各項社會事務中的排名,在何賢之前。一九八四年「聯合提名委員會」,也是以其為主,并在六名候選人以一名代表來陪襯右翼土生葡人(這很奇怪,在「一二三事件」中,兩造勢力是死敵,甚至在四年前「修改《澳門組織章程》事件」中,前者還猛烈批判有「變相澳獨」之嫌的後者,但這時這兩對冤家對頭竟然可以「聯合」在一起,對抗在中葡建交後,獲得對澳門合法管治權的左翼澳葡政府,難怪後來兩造「齟齬」的力量無法繼續「聯合」下去)。回歸後雖然「一國兩制」強調的是資本主義制度五十年不變,但第二任立法會主席仍是該團體的代表,因此每年的全國「兩會」,該團體都有代表在全國人大會議的開閉幕式時,在主席臺上就座,就連澳門中聯辦的唯一本地居民副主任,也是出自這個團體,因而可說是「獨領風騷」。
    再進一步,就連現任行政長官崔世安,在從美國學成返澳後,從政的第一步,就是由該傳統愛國社團提名參選立法會並當選。但似乎是現在崔世安貴為行政長官後,對這個社團的照顧不夠,而心生怨懟。因此,當出身於該團體的議員極力主張剝奪行政長官在土地批給行政領域的行政裁量權時,崔世安不敢也不能有任何異語,否則就更是「忘恩負義」了。
  而後來的發展,該團體似乎是更有點失落。立法會主席換上了工商界人士,每年「兩會」全國人大會議的開閉幕禮,主席台上再也沒有該團體的代表,在中聯辦的那位副主任逝世後,該團體就完全失落了。再加上在本屆立法會選舉中丟失一席,明年立法會選舉又面臨青黃不接,不要說是收復兩席陣地,就說是能否保住一席,在與土地密切相關的鄉族社團的「大軍壓境」嚴重侵蝕票房地盤之下,也不敢打包票。因此,其在明知有承批人不歸責的情況下仍然堅持「一刀切」的主張,固然是對歐文龍利用土地進行貪腐的矯枉過正,但也不排除含有上述因素,甚至是出于其「階級本性」,對資方看不順眼,以至是趨同於反對派的「仇商」心理,認定了「凡商必奸」,擴延至「凡官必貪」,必須在土地領域建筑起「反貪防火墻」,根本無需要考慮設立也可以杜絕貪賄的公聽會等機制。
   至於選舉利益的層次,則是反映在兩個最大的鄉族團體上,在立法會選舉中各有擅長,各領風騷。本來,兩者的票源并不重疊,可以相安無事,甚至可以結成同盟。但其中一個團體懷疑另一個團體,也是因為鄉族的背景而在偵查賄選中受到公權力的庇護,因而也就忿忿不平,并擔心在明年的立法會選舉中,成為對方搶奪票源的攻擊點。也是「有咁啱得咁喬」,南灣湖CD區的某投資商,也是疊石塘和益隆炮竹廠「換地」事件的當事人,被視為該對手鄉族團體的精神領袖和「幕後金主」,因此就「先下手為強」了。但可能也是選票作怪,該團體在「海一居」問題上,因為是自己「獨家」唾手可得的大「票倉」,因而積極協助小業主,並批評新《土地法》「一刀切」不妥。但對待南海湖CD區,卻又高唱 「一刀切有理」。因而互聯網的互動社區,就尖銳地指出這是「雙重標準」。
    即使是在同一鄉族團體內部,也有矛盾。此前,「家鄉父老」根據澳門有小半居民是來自當地的鄉親的特點,決定支持他們參與「澳人治澳」。最初是支持某一位鄉紳參選立法會的,但卻被某商人在北區「截胡」,鎩羽而歸。後來,「家鄉父老」改為支持另一位頗得鄉親人心的鄉賢,并在新來澳定居者和祖輩在澳定居的鄉親之間搞「平衡」,顧及多元利益。但在今屆選舉中,鄉賢忘記了「家鄉父老」的孤詣苦心,剔除了祖居澳門的鄉賢。因此,在對待新《土地法》的問題上,也就出現了同屬一個團體卻有不同觀點的現象。雖然這并非是唯一原因,但畢竟含有相關因素。
   第三層次與第二層次有著某些關連,那就是在廉署偵查立法會賄選案,及法院依法作出判決後,某團體感到不公平:為何其主要對手也有同樣的行為,公權力卻不偵辦?由於其對手團體被視為與前現任行政長官的關係密切,因而就認為是「親疏有別」,當然是籍著疊石塘、南灣湖等議題「還其顏色」。不過,現在廉政公署揭發益隆炮竹廠「換地」有貓膩,而行政長官崔世安也批示進行刑事偵查,總算是還了他們的公道,「扯平」了。因此,似乎是更為「得理」的益隆事件,反而「炮火」比疊石塘和南灣湖稍弱一些。當然,不排除也有擔心「黃雀在後效應」的因素,而改為保持低調。反正就是「阿哥莫話阿娣」了。
  (發自台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