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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正代表中央為新任特首選舉「點題」

2019-03-07 05:38
  兼任中央港澳工作協調小組組長和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組長的副總理韓正,昨日先後在人民大會堂香港廳、澳門廳,參加全國人大香港、澳門代表團的審議,並與香港、澳門地區全國人大代表進行了親切交流。
  由於香港、澳門同是特別行政區,同樣實行「一國兩制」,因而韓正對兩個代表團的談話內容,是大同小異。其中相同的內容,是在充分肯定港澳發展取得的成績後之後指出,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一個重要戰略考量,是推進「一國兩制」事業發展,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香港、澳門要發揮獨特優勢,積極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在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中實現自身更好發展。港澳地區全國人大代表是愛國愛港、愛國愛澳的中堅力量,要進一步發揮好雙重積極作用,為「一國兩制」事業作出新的貢獻。
  而差異的部分,韓正對香港代表團成員表示,香港在大灣區建設中作用特殊,將支持香港打造國際創新科技中心,鼓勵香港同胞特別是青年在大灣區創業就業,更好發揮香港專業服務在大灣區建設中的作用。希望香港地區全國人大代表帶頭維護「一國兩制」和憲法基本法權威,帶頭支持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依法施政,帶頭促進香港社會在愛國愛港旗幟下的大團結,帶頭參與香港與內地的交流合作。而他對澳門代表團成員則表示,大灣區建設給澳門帶來了新機遇,將支持澳門拓展發展新空間,建設「一個中心」「一個平臺」,加快發展旅遊、會展等產業,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讓澳門居民在大灣區建設中得到更多實惠。
  更因為對澳門來說,二零一九年是澳門頗為特殊的一年,是澳門特區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換屆的一年,因而韓正對澳門地區全國人大代表就有更高的要求,希望他們積極參與慶祝澳門回歸祖國二十週年有關活動,積極支持特區政府換屆交接,做好第五任行政長官選舉的工作。
  由此,韓正正式以中央的高度,為澳門特區新一任行政長官選舉「鳴槍開跑」。實際上,按照《澳門基本法》對澳門特區政治體制的設計,及習近平在「十九大」報告中有關必須把維護中央對特區全面管治權和保障特區高度自治權有機結合起來的論述,特區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換屆,是中央全面管治權與特區高度自治權的有機結合。其中,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是「中管幹部」,由中央任命,行政長官每年要向中央政府提交述職報告,主要官員要參加「任中培訓」;而侯任行政長官的選舉產生,則是屬於澳門特區的高度自治權,但中央也對此擁有主導權和指導權。兩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
  在香港特區第四任行政長官選舉前夕,時任國務院港澳辦主任的王光亞,接受《紫荊》雜誌專訪中,列出中央對下屆特首人選的四大標準,包括「愛國愛港、有管治能力、中央信任、港人擁護」。王光亞指出,特首參選人要以港人福祉為依歸,向市民講清施政理念,通過選舉團結港人,直言中央會觀察各名參選人,認真分析和研究各人的施政理念和取向。王光亞又希望行政長官選舉應是「理性、健康、富有建設性」,長遠形成高度文明的選舉文化。他希望選委會能選出一個中央信任、港人擁護的特首。
  王光亞的這番論述,同樣適用於澳門特區,而且更因為今年將要進行的同樣是第四任行政長官,因而具有特別的指導意義,確立中央對新一任特首的要求,希望下屆特首能配合這些政策進行管治。雖然中央現階段對下屆特首人選或尚未有定案,但相信會在未來一、兩個月觀察參選人能否展示其政治能力和智慧,爭取澳人支持和中央信任,作為揀選特首的參考。
  在四項條件中,「中央信任」與「愛國愛澳」是一體的,一個不熱愛自己國家不熱愛澳門的人,不可能是中央信任的人;但「中央信任」卻是比「愛國愛澳」具有更高的要求。可以說,「愛國愛澳」是普遍性的,全體「澳人」都應當如此;而「中央信任」則是特殊性的,專指行政長官而言。根據基本法規定,行政長官必須依法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區。行政長官候選人勝出選舉之後,必須獲得中央任命才能成為特首,故此未獲中央信任的候選人,實難勝任特首工作及難以獲得中央任命。而且,從中央的角度看,行政長官要能準確地貫徹落實基本法,要能全面、準確、客觀地向中央反映澳門的情況,提出工作意見;也要用符合澳門法律規定、符合澳門情況的方法向市民解釋中央的政策,落實中央的決策。
  現在現在「浮上水面」的幾位潛在參選人,基本上都是中央肯定的人,也都符合基本法規定的條件。在這方面,應無較大的差異,至於有人放風其中的人選與國家領導人「有親密關係」,可能會「聰明會被聰明誤」,因為國家領導人最忌諱有人會打著其旗號去行事。因此,如果這不是為自己臉上貼金的選舉策略,可能就是其對手「高級黑」的反選舉手法。因而值得高度注意。
  管治能力也是重要條件。因為下一任行政長官,可能會是連續兩任亦即任期共十年。而未來的十年,關係到「一國兩制」事業能否獲得更大成功,關係到澳門特區能否在國家為實現兩個「一百年」的偉大民族復興「中國夢」的征程中,跟上國家發展的步伐,與國家一道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因而必須率領全體澳人「捋起袖子加油幹」,而不是滿足於當「佛系特首」,蹉跎時光。
  根據《澳門基本法》規定,行政長官由一個具有廣泛代表性的選舉委員會經民主選舉產生。只要是民主選舉,就可能出現一切民主選舉所有的弊病。實際上,在第三任行政長官選舉的過程中,儘管只有一位候選人,本來是不存在所謂競爭的問題,但卻另有一位未能取得足夠提名表而棄選的有意參選人,卻不斷利用其團隊擾亂破壞,造成極壞的影響,也是現任行政長官崔世安的管治權威受到一定程度削弱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王光亞有關「我希望選舉是理性的,健康的,是富有建設性的。選舉要選出行政長官,長遠看,也要形成高度文明的選舉文化。希望選委會選出一個中央信任、港人擁護的行政長官。我相信會有這樣的選舉結果。」的論述,就值得溫故知新,吸取教訓。
  實際上,以澳門特區的現實情況看,由四百名委員組成的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其中多數委員是屬於建制派陣營,但也有少數是非建制派甚至是反對派人員。即使是在建制派陣營中,也有不同的利益訴求,前些時對《土地法》的爭論,就充份折射了這個情況。各種不同利益訴求可能會在選舉過程中「總爆發」,會否導致建制派分裂以至是「撕裂」;會否出現為求當選而發生類似香港那種先是揭發對手「僭建」,但在「砌低」對手並當選後也被揭發「僭建」,個人政治誠信遭受極大質疑,導致無法建立管治權威的現象?
  因此,我們衷心期待,這是一次文明的君子之爭,是一次符合基本法要求的合格選舉,是一場能帶領澳門向前發展的承前啟後的關鍵選舉,是一個確保「一國兩制」政策不走樣不變形的重要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