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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刑法或會對貴賓廳經營有重大影響

2020-10-29 04:56
  本月中旬召開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會議,有用有一項議程是對《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進行第二次審議。而其中有一項修正內容是,在《刑法》第三百零三條中增設「在境外開設賭場組織或招攬中國公民出境博彩」的罪名,並建議處以五年至十年的刑期。修正案草案的文字表述是:「境外開設賭場人員、賭場管理人員或者受其指派的人員,組織、招攬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參與賭博,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這項罪名的量刑與在內地「開設賭場」罪的程度一致,都會被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一審稿是今年六月間由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原先是常委會組成人員、部門和地方所提出,另外也針對金融犯罪擬定更嚴格的規範,發揮《刑法》對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秩序的重要作用,加大對有關金融犯罪懲治力度。對此,草案二審稿補充完善了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的情形,進一步嚴密刑事法網。修改「洗錢罪」,將實施一些嚴重犯罪後的「自洗錢」明確定義爲犯罪,同時完善有關洗錢行爲方式,增加「地下錢莊」通過「支付」結算方式洗錢等。草案還增加規定,加大對單位犯集資詐騙罪的處罰力度。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已經公佈並徵求公眾意見,至十一月十九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規定,法律草案實行三審制,可能還需根據公眾諮詢徵求的意見,進行補充,在今年十二月或明年二月召開的常委會會議進行第三次審議,然而提交在明年三月召開的十三屆全國人大第四次會議進行審議並付諸表決通過。
  這項《刑法》修正案內容,針對的「境外」理所當然地也包括澳門,因而對澳門的博彩業經營,尤其是貴賓廳經營,可能會有重大影響。這與今年八月文化和旅遊部宣布,已經建立一份境外賭博旅遊目的地「黑名單」,列出一些開設賭場吸引中國遊客、擾亂中國旅遊市場經營秩序的城市的情況不同。因為既然在二零零一年底澳門特區進行賭牌開投時,中央內部指令,全中國只有澳門特區可以開賭,因而澳門開賭是合法的,這個「黑名單」就理應將澳門排除在外。
  而《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無論是原有條文,還是這次新增內容,都是指向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開設賭場、以賭博為業、招攬人員出境參賭的人員及其管理人員,並不包括在到澳門旅遊時,進入賭場「娛樂」的人員,因而遊客在澳門參賭,不受《刑法》影響。但是,澳門各賭場尤其是貴賓廳的經營者,以及中介人,倘是派人進入內地,或是委託內地人員,組織、招攬內地居民到澳門參與賭博,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就適用該條文規定,與內地居民在內地「開設賭場罪」的量刑一致,將會被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也就是說,該《刑法》修正案獲全國人大會議通過後,澳門各賭場、貴賓廳及中介人,凡是派遣到內地組織、招攬當地居民來澳門參賭的,都將受到《刑法》的懲處;所委託的內地居民從事該種活動的,當然更是《刑法》適用的對象。他們都將受到內地司法管轄權的管轄。只要到了內地,公安機關就可進行緝捕,司法機關就可進行起訴及審判。
  於沒有進入內地境內,在澳門遠程操控者,目前《刑法》不是《澳門基本法》附件三所列的在澳門特區實施的全國性法律,而且也由於澳門特區尚未為區際刑事司法協助立法,因而澳門特區也尚未與內地洽簽區際刑事司法協助協議,因而可能未能透過刑事司法協助的途徑,由澳門警方將之緝捕並移交給內地公安或司法機關。但這些人倘入境內地,內地相關機構就可對其行使司法管轄權。因為畢竟其所涉嫌的犯罪行為的主要部分,亦即組織、招攬內地居民到澳門參賭,是發生在內地,等同於在內地「開設賭場」,因而內地享有司法管轄權。
  其實,即使是國家不會將澳門列入賭博城市「黑名單」,但對於在內地發生、與澳門有關的跨境賭博犯罪行為所衍生的罪行,例如「地下錢莊」等,同樣也是屬於打擊對象。實際上,內地新聞媒體官宣的一些案情內容,就是與澳門有關。如嘉興市政府宣佈啟動為期三年的打擊整治跨境網絡賭博犯罪的「斷鏈行動」,目標是打擊「組織境內人員購買機票到澳門、菲律賓等地賭場進行的包廳賭博」。政府稱行動是對「整條參與賭博的黑色產業鏈進行打擊,包括所謂的『地下錢莊』等」。同時呼籲公眾「自覺抵制赴境外或在網上參賭」。南通市政府也公佈,抓獲賭博犯罪集團成員十八名。這些人包括將玩家帶到澳門,從澳門賭場收取佣金以及為玩家提供資金。廣東省公安廳也公佈,已經逮捕了六十多個涉嫌「地下錢莊」專案,這些人非法提供外幣賭資及安排賭博資金的跨境轉移通道用於境外賭博,其中包括在澳門。
  這就將會對澳門貴賓廳的經營者,直接或間接地產生影響。也就是說,貴賓廳的「好日子」到頭了。今後即使是疫情消除,恢復正常通關往來,也即使是內地經濟全面復甦,民企國企和民眾「手中又有錢」,但要進入內地或委託內地人員,組織、招攬內地居民到澳門的貴賓廳參賭,以及透過「地下錢莊」非法運送款項過境,都將受到《刑法》懲處,因而其經營必然會受到影響,貴賓廳的財政收入都不會像疫前那樣,「財源滾滾來」。
  因此,各家博企還是要適適應這個重大變化,著力經營好中場,而且針對內地中產階層的成長,進行中場高端化改造,讓內地遊客舒適地「小注可怡情」。高端中場可能是今後澳門博彩業發展的主要方向。
  面對這個新業態,澳門博彩業今後也不可能像過去那樣「旺盛」了,能有疫前一半左右的業績,已經不錯,但也已經滿足及保證澳門特區政府財政收入,符合《澳門基本法》第一百零五條的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財政預算以量入為出為原則,力求收支平衡,避免赤字,並與本地生產總值的增長率相適應。」因而疫前的財政開支,包括社會福利,都將能得到維持,但每年數百億元的財政盈餘,可能將不會复見。
  這將引發另一種思考,在澳門特區政府為賭牌重新開投而修訂幸運博彩法律制度時,適宜針對國家修訂《刑法》的新情況,對有關貴賓廳及中介人的運營制度,進行嚴謹的改革及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