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
  • 澳廣視新聞
  • 政府消息
  • 濠江日報
  • 澳門日報
  • 力報
  • 新華澳報
  • 正報
  • 華僑報
  • 現代澳門日報
  • 論盡澳門
  • 澳門平台
  • MediaOutReach
  • 美通社
  • EQSGroup
分類
  • 專題故事
  • 要聞
  • 體育
  • 娛樂
  • 產經
  • 即時新聞
  • 澳聞
  • 中國
  • 國際
  • 生活
新聞
  • 議員斥搭的士難過搭飛機 羅司反駁:改善有目共睹
  • 益隆炮竹廠土地置換調查報告出籠 廉署捅破驚天 土地煉金案
  • 化解爭端 要對話不要對抗 南海仲裁並非終點
  • 南海仲裁 九段線被判無效 中方:非法裁決 絕不接受
  • 腰斬、手折、切割 辣手摧樹180株 殺樹狂徒造孽「綠色慘劇」
  • 一年停電13次玩殘舊區 居民一味反對建變電站慘過「撲水」
  • 新土地法激起萬丈浪 發展商細說南灣湖 千億大計的前世今生
  • 南灣湖收地前夕 當局再辦研討會 如何解讀新土地法勢掀論戰
  • 點火割脈雙料自殺 六旬男尋死原因離奇
  • 女生陪上樓取錢包誤墮「魔窟」 同班男同學竟是大色魔
  • 港珠澳大橋合龍成功 史上最長 「巨龍」現真身
  • 南灣湖CD區收地無可逆轉 官司勢難免 寶地徒養蚊
  • 千九經屋首批家團昨揀樓 快盈大廈三房單位最搶手
  • 英國退出 與歐盟43年緣盡 歐27國領袖聚首急商對策
  • 學者憂歐盟強硬回擊英國 在英升學澳生或淪「炮灰」
  • 司機疑轉彎「攞位太盡」 40 呎長貨櫃鎖路斷車流
  • 內地扒手集團本澳肆虐 卿本佳人 12歲女為何作賊?
  • 此「城」延續興衰之秋也 專家教路 創意救未來
  • 中央屠宰調查小學雞答案滿天飛 活雞勢成絕響 只差時間表
  • 巴士站違泊 一個月勸6,700次 論者:加大天眼執法 勝無謂口水

違例又缺保險 潮玩「風火輪」出事冇命賠!

2015-11-03 07:00

一名年約十歲的少男,日前腳踏「風火輪」橫過馬路,左手疑似在打電話,險象橫生。(陳兆剛攝)  

 

有網友在司打口一帶攝得一名腳踏「風火輪」的男子在馬路上馳騁。(互聯網圖片)  

另一名男子疑似穿人字拖在馬路上玩「風火輪」,網友戲謔「玩到咁串,警察好快做嘢」。(互聯網圖片)  
俗稱「風火輪」的電動平衡車(下稱「電平車」)熱潮席捲全球,有網友日前駕車時目擊兩部雙輪「電平車」在司打口馬路中閒蕩,十分鐘後又在十六浦新馬路中目睹他們馳騁,網友指晚上太多飛車黨「炸街」,一個收掣不及,大好青年隨時一命嗚呼!

法例規定,「電平車」在公共道路上行駛,會觸犯《道路交通法》第12條第四款,違者可被罰款600元,但潮玩者一於少理,記者日前在氹仔中央公園一帶目睹數名少年玩「電平車」且橫過馬路,若發生意外,不單自身受損沒 有保障,一旦傷及他人,更會被控以「傷害身體完整性」罪名,後果嚴重。

「電平車」自2008年在北京奧運會驚鴻一瞥後,迅速廣受全世界愛玩一族歡迎,在國內網購的「電平車」種類逾千,售價低至幾百元人民幣有交易,不少本澳年輕人網購「電平車」後,就在公園、廣場、行人路以至馬路上馳騁,旁若無人。

人字拖踏「風火輪」

澳門道路情報網日前上傳一組「電平車」照片,清晰可見兩名男子分別腳踏「電平車」在馬路上行駛,根據網友對話,現場是司打口,其中一名短褲男子玩得頗激,穿的可能是一對人字拖,且左手屈曲,不排除手持智能手機!

網友幸災樂禍

十分鐘後,兩男於十六浦新馬路會合,相信兩人是相識;網友隨即發話:「呢啲人以為好威,其實逼政府做嘢」、「玩到咁串,警察好快做嘢囉」、「有前後行車燈咪好,等你追住撞」、「一撞就好棒棒啊,好可憐啊,一個大好青年/ 好爸爸冇咗了」……

其實,「電平車」並不允許在公共道路上行駛,根據《道路交通法》第12條第四款:「禁止機動或非機動滑板車在公共道路上通行,但屬主管實體明示許可通行的地點除外」,違反者會被科罰款600元。

最高罰款25,000元

另外,社交網站去年曾有人上傳一張腳踏雙輪「電平車」、由西灣大橋往澳門方向行駛的相片,事件震動全城。事隔多日,治安警在氹仔拘捕一名在馬路上玩單輪「電平車」的男子, 除了科處600元罰款外,有可能因沒有相關駕駛執照,科處5,000至25,000元罰款。

少年手腳並用

雖然法例明確指出「電平車」不能隨處亂玩,惟不少年輕人一於少理,記者日前在氹仔中央公園就目睹數名少年腳踏「電平車」在公園內遊玩,未幾駛離公園,在基馬拉斯大馬路的行人路再玩一會,少年期間手機不離手,有人打電話,有掃動熒幕,之後呼嘯橫過馬路。

「電平車」不管是單輪還是雙輪,早有論者指「電平車」不單平衡較難掌握,而煞車的制動系統亦非常簡陋,單輪的甚至沒有煞車,一般「電平車」速度可達16至20公里時速,一旦「炒車」,隨時累己累人,由於違例駕駛,不會得到任何保險賠償。

香港、內地均違法

在治罪方面,香港將「電平車」列作汽車等同處理,若違反規例,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最高可被罰款500元或入獄三個月;在內地,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電平車」不具備路權(道路使用權),上海去年年底,交警在半小時內逮著四名馬路中玩「電平車」的人士,結果各被罰人民幣50元。

「風火輪」或須具有效牌照

有「風火輪」之稱的電動平衡車在本澳愈來愈盛行,不時見到市民,尤其是年輕人踩著「風火輪」在街上奔馳。律師洪榮坤接受本報訪問表示,俗稱「風火輪」的智能平衡車應屬機動車輛,禁止在行人路、單車徑及公園等範圍內行駛,若要在馬路上行駛,車輛必須註冊, 駕駛者或須具有效執照,否則違反本澳《道路交通法》。

他並指,使用「風火輪」時有一定危險性,市民除可能觸犯交通法規外,若不慎傷及行人時,亦要承擔相關法律責任,例如「傷害身體完整性罪」。

洪榮坤稱,「風火輪」在本澳屬新興玩意,大多市民不知道相關法例,認為政府要因應社會變化,多作宣傳及教育。

力報新聞



關注CyberC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