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立文
鄭安庭
施家倫
唐曉晴
在昨日的立法會施政方針辯論上,不少議員關注近期鬧得沸沸揚揚的「海一居」事件,促請當局妥善處理,尤其「海一居」並非單一個案,政府對陸續有來的可能收地爭拗,政府有何對策?對於「海一居」這個燙手山芋,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指《土地法》放在眼前,一切只能依法而行。
議員吳國昌第一個就「海一居」事件發炮,他指屆滿25年批給期限的非只「海一居」,南灣湖CD區這幅澳門「地王」,明年批給期限就屆滿,政府有何對策?
議員鄭安庭接提問,政府的處理方案對於「海一居」小業主來說是「晴天霹靂」,作為一個負責任的政府,即使是依法收回土地,亦需要考慮減低對小業主的影響。
議員施家倫則指,政府除了強調依法施政之外,更需要在法、理、情等三方面儘量保障市民的權益。
議員麥瑞權亦同意「海一居」事件並非單一個案,希望當局考慮收回土地程序中,涉及到的社會成本問題。
議員唐曉晴認為,本澳是資本主義社會,如果政府將土地批出25年期,但有20年是以各種理由不准發展商興建,其後一旦到期就將土地收回「充公」,質疑有「請君入甕」之嫌。《土地法》經修改後,並不是變成《充公法》,自己是堅持資本主義基礎價值,但就換來偏幫發展商的罵名。
對多位議員接連追問「海一居」事件,羅立文重申,當局在處理土地問題時只有一個原則,就是按照《土地法》處理。羅立文形容:「《土地法》話點就點,唔係我哋鍾唔鍾意!」他又表示,如果未來議員認為有需要修法,他樂意與大家商討。
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李燦烽補充,土地批給期滿後,當局只會按《土地法》進行處理、宣布批給失效,與到期原因及期間的經歷無關。李燦烽指,「海一居」個案即使正在動工中,仍然會宣布批給失效。對於有意見質疑政府批則太慢,李燦烽補充,工務局已經依照購買樓花人士之請求,提供入則的資料,重申這方面是透明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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